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,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:(一)与经营者协商和解;(二)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;(三)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;(四)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(五)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,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。 本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雨某某服务部的上诉请求:1.撤销一审判决;2.诉讼费用由曹某某真负担。 主要雨某某服务部通过与苹果手机官方售后联系,了解到苹果手机官方维修点出具《服务报告单》故障登记只是根据客户自行描述记载,不是最终检测结果。 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,由和某某通讯服务部负担。 免责声明: